新教育研究院 新教育基金会 新研〔2020〕13号
关于评选2020年新教育年度人物, 年度智慧校长、榜样教师、完美教室和卓越课程的通知
各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机构、实验学校及个人: 新教育实验自1999年提出,2002年启动以来,已经走过了20年历程,取得了卓著的成果,产生了全国性,乃至世界性的影响。为表彰先进,调动和激励新教育共同体成员参与新教育实验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新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2020年新教育年度人物,年度智慧校长、榜样教师、完美教室和卓越课程的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0年新教育年度人物评选 (一)参选资格 1.连续五年以上扎实开展新教育实验,成绩显著; 2.曾被评为全国新教育实验年度智慧校长(包括获提名奖),或年度榜样教师(包括获提名奖),或所带班级被评为新教育“十佳”教室(包括获提名奖),或所研发的课程被评为新教育“十大”卓越课程(包括获提名奖),或所领导的学校被评为全国新教育实验示范学校;或在全国新教育实验推进进程中,作出了影响全局的较大贡献; 3.在全国新教育共同体有很大影响。 (二)评选办法 1.本次参选可由实验区、实验机构、新教育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 2.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须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推荐单位负责人或推荐人须签名; 3.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的,均须填写《2020年新教育年度人物参评表》(见附1); 4.新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产生2020年新教育年度人物名单和提名奖名单,于今年年会上公布,并颁发证书。 二、关于2020年新教育卓越贡献奖评选 (一)参选资格 1.连续三年以上投身新教育实验相关工作,成绩显著; 2.曾被评为全国新教育实验年度人物(包括获提名奖)、智慧校长(包括获提名奖) ,全国新教育实验年度榜样教师(包括获提名奖)
,或所带班级被评为新教育“十佳”教室(包括获提名奖) ,或所研发的课程被评为新教育“十大”卓越课程(包括获提名奖) ,或所领导的学校被评为全国新教育实验示范学校;或在全国新教育实验推进进程中,作出了影响全局的较大贡献; 3.在新教育实验共同体机构任职满三年以上的亦可参选; 4.捐赠支持新教育实验发展、无私宣传支持新教育实验发展的新教育实验共同体以机构、媒体或个人亦可参选; (二) 评选办法 1.本次参选可由实验区、实验机构、新教育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 2.推荐单位或推荐人须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推荐单位负责人或推荐人须签名; 3.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的,均须填写《2020年新教育卓越贡献奖参评表》(见附2); 4.新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产生2020年新教育卓越贡献奖20名,于今年年会上公布结果。 5.“新教育卓越贡献奖”是新教育实验20周年特设的特别奖,该奖项新教育实验内外组织机构、媒体、企业等均可申请。原则上,投身新教育实验的个人、新教育实验机构任职成员以及外部参选机构/个人获奖比例保持在10:6:4。 三、关于2020年度智慧校长评选 (一)参选资格 1.连续三年以上扎实开展新教育实验,成绩显著; 2.所领导的学校曾被评为全国新教育实验示范学校或优秀学校; 3.在所处实验区,甚至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4.前三年被评为十佳智慧校长的,如无新的突出实验成果,一般不再申报。 (二)评选办法 1.本次参选可由实验区、实验机构、新教育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 2.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时间在三年以上的,可推荐一至两个名额直接进入评选,要求实验区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区负责人须签名; 3.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实验时间在三年以上的,可推荐一个名额直接进入评选,要求实验学校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学校负责人须签名; 4.新教育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可直接推荐一至两个名额进入评选,要求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机构负责人或专家须签名; 5.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的,均须填写《2020年度智慧校长参评表》(见附3);实验区推荐的,还须填写《2020年度智慧校长推荐汇总表》(见附4),请注意排序,此排序将作为最终评选的参考; 6.新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产生2020年度智慧校长名单和提名奖名单,于今年年会上公布,并颁发证书。 四、关于2020年度榜样教师评选 (一)参选资格 1.连续三年以上扎实开展新教育实验,成绩显著; 2.曾被评为全国新教育实验先进个人,或所带班级被评为新教育“十佳”教室(包括获提名奖),或所研发的课程被评为新教育“十大”卓越课程(包括获提名奖); 3.在所处实验学校、实验区,甚至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4.前三年被评为全国新教育实验年度十佳榜样教师的,如无新的突出实验成果,一般不再申报。 (二)评选办法 1.本次参选可由实验区、实验机构、新教育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 2.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时间在三年以上的,可推荐两至三个名额直接进入评选,要求实验区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区负责人须签名; 3.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实验时间在三年以上的,可推荐一个名额直接进入评选,要求实验学校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学校负责人须签名; 4.新教育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可直接推荐一至两个名额进入评选,要求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机构负责人或专家须签名; 5.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的,均须填写《2020年度榜样教师参评表》(见附5);实验区推荐的,还须填写《2020年度榜样教师推荐汇总表》(见附6),请注意排序,此排序将作为最终评选的参考; 6.新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产生2020年度榜样教师名单和提名奖名单,于今年年会上公布,并颁发证书。 五、关于2020年度完美教室评选 (一)参选资格 1.必须是正式的新教育实验成员,包括挂牌的实验学校、正式参加新教育项目的实验个体,参加实验时间不少于一周年; 2.缔造完美教室成绩比较突出,并且于所在实验学校、实验区,甚至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3.前三年被评为全国新教育实验年度十佳完美教室的,如无新的突出实验成果,一般不再申报。 (二)评选办法 1.本次参选可由实验区、实验机构、新教育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 2.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可推荐两至三个名额直接进入评选,要求实验区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区负责人须签名; 3.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实验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可推荐一个名额直接进入评选,要求实验学校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学校负责人须签名; 4.新教育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可直接推荐一至两个名额进入评选,要求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机构负责人或专家须签名; 5.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的,均须填写《2020年度完美教室参评表》(见附7);实验区推荐的,还须填《2020年度完美教室推荐汇总表》(见附8),请注意排序,此排序将作为最终评选的参考; 6.新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产生2020年度完美教室名单和提名奖名单,于今年年会上公布,并颁发证书。 六、关于2020年度卓越课程评选 (一)参选条件 1.课程研发的主体必须是新教育实验区、实验学校或实验个体; 2.课程必须具有比较明显的新教育元素,且连续实施了一年以上,形成了一定的成果形态(如专著、公众号、班级博客等); 3.课程实施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且在实验学校、实验区,甚至更大范围有较大影响; 4.前三年被评为全国新教育实验年度十佳卓越课程的,如无新的突出实验成果,一般不再申报。 (二)评选办法 1.本次参选可由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 2.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可推荐三至五个名额直接进入评选,要求实验区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区负责人须签名; 3.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实验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可推荐一个名额直接进入评选,要求实验学校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学校负责人须签名; 4.新教育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可直接推荐一至两个名额进入评选,要求以文字说明推荐理由,实验机构负责人或专家须签名; 5.新教育实验区、实验机构、专家库成员、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或非新教育实验学校的实验个体自荐的,皆须填写《2020年度卓越课程参评表》(见附9);实验区或非新教育实验区的实验学校推荐的,还须填《2020年度卓越课程推荐汇总表》(见附10),请注意排序,此排序将作为最终评选的参考; 6.新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产生2020年度卓越课程名单和提名奖名单,于今年年会上公布,并颁发证书。 七、以上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一)通过邮箱发送 1.填写申报表格; 2.撰写内容具体的个人参与、推动新教育实验的叙事材料; 上述两份材料经压缩后,以邮件附件的方式于8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ktglzx@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2020年(新教育年度人物 )参评材料——***实验区(或实验机构、实验学校、专家、教师个人名)”; (二)在线填写表单 通过在线电子表单填写申请:http://lxi.me/jrd8c (三)提交纸质版材料 纸质的“参评表”“推荐汇总表”和个人参与、推动新教育实验的叙事材料、佐证材料(因申报材料不再寄回,获奖证书等可以用复印件),请于8月20日前寄至苏州市工业园区若水路1号,新教育研究院施韵,联系电话:13771806743。
新教育研究院 新教育基金会(江苏昌明教育基金会) 2020年7月30日 |
小黑屋|手机版|苏州市新教育研究院 ( 苏ICP备15054508号 )
GMT+8, 2021-1-23 11:28 , Processed in 0.140400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